1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州、市辖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建镇的条件在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要求;在同一国家,对每个地方与在不同发展过程都有相应要求。中国建制镇自北魏逐渐逐步完善,通过调节时期,没落时期,修复时期,发展时期。依照建镇规范,做好规划,布局合理,使小城镇建设真正起到推动城镇物资交流和经济增长的功效。 随着建制镇的增长,也说明中国社会经济获得持续的高增长,进而进一步推动中国城镇化进程。
2此外副县级镇的行政区类型都是建制镇,其行政单位的行政级别比一般建制镇高。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由市集发展而成做为农村经济、文化与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